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1录取率(2021年河南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一、2021年河南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院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Zheng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Tourism),学校国标代码:14380,河南省招生代码:6386,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实验、实训设备齐全,学习和生活环境优美。优质的办学资源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第六条:学生在学习期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招生对象
第九条:招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五章: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第十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单独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
第十三条:1.我校根据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录取。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征集志愿。
2.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情况,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方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的考生,依次类推。在同分且所报志愿也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顺序将其录取到同一批次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则予以退档;若某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按省教育厅和省高招办有关赋分的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文化课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排序。
第十六条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到学生处备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章学费、住宿费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我院已向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如下: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学费9800元/生·学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专业学费8800元/生·学年;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Java软件开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音乐表演(艺术启蒙)、视觉传达设计(室内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UI移动界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后期制作)、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社会体育、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与会计(ERP方向)、金融科技应用、工业软件开发技术、密码技术应用、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8200元/生·学年。住宿费135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奖助措施:按国家要求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应征入伍学生按照国家补偿学费相关政策执行。对特困学生提供绿色通道,学院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让每一个优秀学生都能圆大学梦。
第八章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822631、67822632、67789995
传真:0371—67789995
网址: http://www.zzvcct.com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邮编:450042
附件: 2021年河南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专业信息
二、2021年河南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三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学院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创办于1985年,是河南省一所旅游专业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251亩,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设置了9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847人,教职工780人,其中教授17人、研究员1人,副高以上职称119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9人,硕士476人,“双师型”教师214人,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在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得团队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个。开设了41个专业,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旅游类示范专业点2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17.57万册。具备“四位一体”功能实训室161个。
学校与钓鱼台国宾馆、人民大会堂、迪士尼、洲际酒店集团、万豪国际酒店集团、希尔顿酒店集团、中国国际旅行社、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同程艺龙、宋城集团等多家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在国内外建立了近百个实习就业基地,与韩、美、奥地利、日本等国及台湾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专升本及出国深造学生逐年攀升,2021年参加专升本学生2056名,为毕业生总数的45%。近三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在省赛中获得一等奖10个、二等奖8个,在“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特等奖2项,在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二等奖3个。
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国家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是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热诚欢迎广大青年学子报考。这里有一流的校园环境、雄厚的师资队伍、配套的教学设施、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是人才成长的沃土,是您迈向成功的殿堂。
第十条办学特色:
学校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边学习、边实践、边创业”,学校建立了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校设立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提供中式烹饪师、茶艺师等职业技能鉴定平台。同时学院为学生实现“出国梦”、“本科梦”搭建桥梁。学校是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可以为考生提供报考成教本科机会。学院还与美国迪士尼乐园等国际知名旅游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国外实习就业的机会。专升本渠道畅通,升本率高。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实施阳光工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从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和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参照语、外、数三门课的顺序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生源地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艺术类专业录取参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2021年收费标准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为42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等五个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年;其它专业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十九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已形成完备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学校已形成完备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位有需要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3.学校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到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申请办理。
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20%,标准分别为40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600/人/年元三个档次。
四、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经批准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酬金。
五、困难补助:学生在面临不同困难时,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质上的帮助,如冬季补贴、“暖冬行动”、特困生救助、学费减免等。
六、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照国家政策,服兵役学生的学费或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和代偿。
第二十条毕业待遇:修满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学院推荐就业。学校本着“以生为本、终身就业”的服务理念,瞄准新兴高端企业,为毕业生提供终身就业服务,就业主要面向为:
1、国外旅游企业:国际连锁酒店、世界知名景区,如美国奥兰多迪士尼、丽兹卡尔顿酒店等。
2、国内旅游企业:各大旅游景区、文化主题公园、涉外旅游酒店及各大出入境旅游公司,如中国国际旅行社、杭州宋城集团、深圳华侨城集团、河南旅游集团等。
3、财经商贸类企事业单位:各大会计事务所、电子商务公司、物流公司、外贸公司,如中大门跨境商城、携程网、同程网、顺丰速运等。
4、国内外航空服务机构:各大航空公司、国内机场,如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南方航空、白云国际机场、郑州新郑机场等。
5、升学:专升本。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1130062、61130063、61130064、61130065、15617801001
乘车路线:象湖校区从火车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B站口出站后向北行100米路东转乘“308路”或“游568路”公交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也可从郑州东站(高铁站)直接乘坐“游568路”公交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自驾导航目的地设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按照导航路线行驶。
学院网址: http://www.zztrc.edu.cn
监督电话:0371-61130031
附件: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招专业信息
三、2021年河南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4235
第九条河南省招生代码:6295
第十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立德、笃学、匠心、自强”为校训,紧密围绕“面向中原城市化、现代化发展,打造城市建设者、服务者摇篮”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现代化城市建设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凸显职教特色、地方特色和城市特色,社会影响力与竞争力与日俱增,发展前景广阔。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民办高校、河南省综合实力民办高校等荣誉称号。2020年获批河南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第十三条学校坚持“校企联合、产教融合”办专业,结合智能化城市生产、建设、服务与管理的职业岗位群,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有材料工程学院、新兴网络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汽车工程系、现代城市管理系、艺术系等9个院系及城市经济与文化研究所、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两个科研院所。开设了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工程造价、新能源汽车技术、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40余个专业及方向,形成了现代城市建设、智能制造、经济管理、电信自动化、旅游与服务、学前教育等契合现代城市发展需求的六大特色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等3个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是“省级职业教育特色院校项目骨干专业”,数字媒体技术等20余个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规划用地2500亩,一期建设用地800余亩,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000人。学校各项办学条件齐全,教学设施完备,建有计算机房、听力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露天剧场等,建设有覆盖校园的千兆校园网,实现了数字化校园管理,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拥有中国学术资源总库、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研网等10余种数据库;体育活动设施先进,建设有健身房、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馆、体操排练厅、室内体育馆等;生活服务设施,学生公寓设有学习间、卧室和卫生间,配备有热水、冷暖空调、学习桌椅,宽带接口和电话端口等。现有能满足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培养需要,具有真实职业氛围,融专业教学、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各类实验实训场馆100多个。校园环境优美,布局错落有致,建筑颇具特色,渗透着浓厚的文化底蕴,是莘莘学子求知深造的理想殿堂。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积极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开设多个订单培养班,培养了大批社会急需的高铁、汽车、电子信息、机电、物流、餐饮、空乘等方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2020年10月,素有全国四大耐火材料基地之一的新密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齐聚学校,联合政府、企业、学校三方力量,共同建设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开设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专业,2021年开始招生,为地方主导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与此同时,学校积极扩宽办学渠道,探索国际合作办学模式。2020年,学校与“河南华源丝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行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签约仪式,推进与乌克兰两所知名高校的联合办学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主抓、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联动机制和就业服务体系,拥有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100多个,就业工作近年来一直保持全省,连续五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8%以上,位居河南省高校前茅。
第十七条打造环境一流、质量上乘、充满活力、令人向往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学校的近期发展目标。
第三章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招生对象:已参加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已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贷学金设置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被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学费为9500元/生·年,艺术类考生学费为9800元/生·年,住宿费为1400元/生·年(无独立淋浴间、卫生间)和1500元/生·年(有独立淋浴间、卫生间)。
第二十三条奖贷学金设置: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溱水路618号
邮编:452370
网址: http://www.zcu.edu.cn/
咨询电话:0371—68506666
传真:0371—69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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